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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大道以南、湖滨南路以西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表时间:2024-11-01 13:57:10

熊家州大道以南、湖滨南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评审稿)

 

 

 

 

 

 

 

委托单位:大冶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调查单位:湖北谷瑞生态地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


项目名称熊家州大道以南、湖滨南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编制单位:湖北谷瑞生态地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宝

项目负责人:陈宝

技术负责人:陈建明、严庭锋

技术审核:周洋

 

编制人员责任表

序号

姓名

专业

职称

项目职务

联系电话

签字

1

陈宝

地质环境

高级工程师

技术审核人



2

周洋






3

陈建明






4

严庭锋






 

 


  

1. 前言

2. 概述

2.1. 项目概述

2.2. 调查目的

2.3. 调查原则

2.4. 调查范围

2.5. 调查依据

2.5.1. 相关法律、法规

2.5.2. 相关技术导则、标准和规范

2.5.3. 其他相关资料

2.6. 调查工作程序

3. 地块概况

3.1. 区域环境概况

3.1.1. 地形地貌

3.1.2. 气候气象

3.1.3. 土壤类型

3.1.4. 水系特征

3.1.5. 地质条件

3.2. 敏感目标

3.3. 地块的现状和历史

3.3.1. 地块使用现状

3.3.2. 地块使用历史

3.4. 相邻地块的现状和历史

3.4.1. 相邻地块现状

3.4.2. 相邻地块历史情况

3.5. 地块周边企业

3.6. 地块利用的规划

4. 资料分析

4.1. 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影像资料收集与分析

4.2. 政府和权威机构资料收集和分析

4.3. 地块周边企业相关资料分析

4.4. 历史监测资料分析

4.5. 资料分析结论

5. 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

5.1. 现场踏勘与土壤快速检测

5.1.1. 现场踏勘

5.1.2. 现场快速检测

5.2. 人员访谈

5.3. 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论

6. 结果与分析

6.1. 调查结果分析

6.1.1. 有无工业生产活动分析

6.1.2. 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农产品质量分析

6.1.3. 农药残留及化肥影响分析

6.1.4. 污水灌溉及固废填埋分析

6.1.5. 污染事故分析

6.1.6. 土壤污染状况监测情况分析

6.1.7. 历史上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分析

6.1.8. 有无土壤污染痕迹

6.1.9. 地块周边污染源情况分析

6.2.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评价

6.3. 不确定性分析

7. 结论和建议

7.1. 结论

7.2. 建议

8. 附图与附件

8.1. 委托书

8.2. 地理位置图

8.3. 建设用地批准的函件

8.4. 征地协议

8.5. 规划文件

8.6. 客土来源证明

8.7. 现场快筛照片

8.8. 人员访谈记录单

8.9. 历史监测报告

8.10. 评审相关文件




1. 前言

“熊家洲大道以南、湖滨南路以西地块”位于大冶市金湖街道下四房村,地块占地面积53235.33m2。该地块原属于大冶市金湖街道下四房村集体所有,主要为集体未利用地和集体农用地(无耕地),20098月通过湖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附件1),使用权现为大冶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所有,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大冶市2008年度第六十五批次建设用地的函》(鄂土资函[2009]271号)、《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字第2024012号),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鄂政发〔201685号),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大冶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我公司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该地块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根据调查的结果,调查地块一直为农用地,有散户在地块内种植农作物,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及污水灌溉;未曾长时间使用过较难降解的农药;地块周边200m处曾经存在一个小型选矿厂,但经过分析可知,该选矿厂污染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本地块也不涉及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且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地块内土壤、地下水均未受到污染,XRFPID快筛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无污染迹象。因此,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可能性很小,建议调查活动结束

本报告的编制得到了大冶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大冶市金湖街道办单位的支持以及委托单位大冶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熊家州社区村民委员会的积极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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